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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电路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2 11:20:19  作者:市残联  来源:本站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安庆市残联康复中心以询价方式对大楼电路进行改造,现将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址:安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湖心北路93号);

  1.2招标范围:康复中心一至六楼电路改造及相关配套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安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至六楼电路改造及相关配套修复工程(清单);

  1.3招标金额:不超过19.6万元;工期要求25日历天;

  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证书;

  (3)所提供服务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2.2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产品品牌选择的范围

  3.1电线:采用国标华鑫、正泰、德力西;

  3.2灯具:采用佛山、德力西、鸿雁;

  3.3开关插座:采用正泰、公牛、德力西;

  3.4乳胶漆:采用多乐士、三棵树、嘉宝莉。

  4.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于2021 年7月 28 日前将报价函密封后送交安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宜秀区湖心北路93号),询价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应就采购人清单的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2投标人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项目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等;

  5.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电路改造整个项目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5.4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5.5投标人如不按以上要求,所提交的文件不被接受;

  5.6投标人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5.8投标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5.9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6.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7.签订项目建设合作协议

  双方根据项目要求签订合作协议。

  8.付款方式

  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90%工程款,一年内无明显质量问题,满一年付清工程余款。

  9.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11.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安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联 系 人: 余长华

  联系电话: 0556-5365010;15155569140

  安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1年7月21日

安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到六楼电路改造及相关配套修复工程(清单).xls

主办: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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